问题 | 欠钱不还不是没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欠款人主观上宣称他身无分文,以至于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仍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一旦法院依法做出裁决或者启动调解程序后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生效之后,欠款人便须负起履行还款责任的义务。 倘若欠款人继续违背该项责任,债权人则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从而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切实维护和落实。 因此,即便欠款人坚称自己无力偿债,债权人仍然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手段来追索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