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妹妹借钱不还怎么进行诉讼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中山妹妹拖欠款项迟迟未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我国境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同时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诉讼状的数量应当根据被告人的人数进行相应的确定。
若债权人在撰写起诉状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那么也可采取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相关内容将被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且会通知到对方当事人。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倘若人民法院作出了对债权人有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债务人中山妹妹就必须严格执行。 如其无故拒绝履行,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判决或裁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简言之,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借款不还的问题,通过提起诉讼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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