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有借条不还怎么追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行为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据,然而借款人却拒绝偿还债务,那么此种情况下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倘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已经生效的执行通知书及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如期履行,那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有权径直依法查询、查封、冻结、扣划、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便维护债权人(即贷款方)的合法权益并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所以,在法律途径的庇护之下,您完全可以追索回属于自己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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