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兄弟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粤籍人士欠款却未偿还,作为债权人可向被告方(借款人)实际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发起诉讼。
倘若已知借款人的常居地点与其主要生活地点并不吻合,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主要生活地点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身为债权人,必须庄重地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原件及按被告人数要求的副本。 如遇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债权人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工作人员将其口述内容记录在案,并向对方当事人传达。 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若人民法院认为适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可以首先尝试进行调解; 然而,若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则无需继续进行调解环节。 总而言之,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实际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点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通过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提交起诉状,都有可能需要经过调解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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