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多久不还法院强制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申请执行权的时效期限为两年。
这一项重要的条例表明,若特定债务人并未能在法律文书中限定的时间段之内履行其偿还欠款的责任,债权人便具备权利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的两年时间内,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针对那些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约定需分期偿还债务的情况,申请执行期效的计算将自最终一期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后开始算起,同样为时两年; 至于那些法律文书中并未明示履行期间的案件,申请执行期效的起点时间则为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同样也是两年的时限限制。 因此,希望各位债权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这两年的期限内及时向司法机关提起强制执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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