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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遗失钱已还怎么写证明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对方将借条丢失且要求偿还欠款时,作为债权方应当真实详细地记录收款情况,并明确注明返还的款项实为偿还所借款项的具体数额;另外也要以书面形式阐明原借条已被无意间损毁,无法将其归还给借款人。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操作,建议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由于某某未能妥善保管借条,导致借条遗失,无法将其退还给借款人,现特此声明原借条自即刻起失效”等相关文字说明。在还款过程中,为了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建议邀请两位公正无私的第三方人士在场见证,但需注意避免选择双方的亲属作为见证人,因为他们可能会受到亲情关系的影响而难以保持客观立场。最佳的选择是寻找双方均熟悉的朋友或其他独立于双方之外的人士担任见证人。此外,收款收据也需要详细列明收到的财物的具体种类及数量,并且由经手人亲笔签名确认并注明签署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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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