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合同签字了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贷款者未能依照当初所签订之相关协议所载明的时限履行偿还借款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该贷款者有责任依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支付逾期所产生的利息费用。
倘若贷款者已签署借款合同而无法在既定时限内完成还款任务,那么出借方可根据法律赋予的权益向其提出追索逾期利息之诉求,并且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贷款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以及逾期所产生的利息。 若贷款者拒绝履行上述偿还义务,那么出借方有权向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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