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做生意赔了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倘若这个债务是男方在婚姻存续的那段时间里,为了开展生意而背负的,并且这笔钱被用于夫妻一起的生活或者共同的经营活动,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一起承担。
2.要是这个债务很明确是男方个人为了做生意而背负的,同时也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共同的经营上,这样的话就属于男方个人的债务,由男方自己来偿还。 3.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债权人主张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男方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 只有这样,才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对债务的承担作出约定,不过这种约定是不能对抗那些善意的第三人的。 也就是说,如果约定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债务,那么承担债务的这一方在承担完债务之后,是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为做生意背负债务。离婚时,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称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小李则认为应共同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做生意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 2、若该债务明确是小朱个人生意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为其个人债务,由小朱自行偿还。 3、当债权人主张为共同债务时,小朱需举证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才可避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4、夫妻虽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承担方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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