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赖不还钱离婚了可以执行子女的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当老赖不还钱并且已经离婚时,是不可以执行其子女财产的,具体原因阐释如下:
一、责任独立原则 在法律的框架内,民事责任严格遵循“责任自负”原则。 老赖所背负的债务,本质上要么是其个人债务,要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即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债务可能仍需双方共同承担。 这也就意味着,债务的偿还责任应当由老赖自身的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来履行。 而子女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替父母偿还他们所欠的债务。 二、财产归属清晰 子女所拥有的财产是其独立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有着明确的界限,相互独立。 三、特殊情况例外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老赖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恶意地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那么这种转移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此时,法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认定该转移行为无效,进而对这部分被非法转移的财产进行执行,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老赖,欠小李钱后与配偶离婚。小李要求执行小朱子女小静的财产,小朱认为子女财产不应被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责任独立原则,小朱债务是其个人或夫妻共同债务,偿还责任应由其自身或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小静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无替父母偿债义务。 2、小静财产是其独立取得,如劳动收入、合法赠与等,与父母财产界限清晰,受法律保护,小李不能随意要求执行。 3、若有证据证明小朱为逃债恶意将财产转移至小静名下,该转移行为无效,法院可执行这部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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