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欠的债要一起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夫妻关系持续的这段时间里,所欠下的债务一般会被当作夫妻共同债务来看待。
不过,要是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这债务是属于个人的,那就另当别论。 要是这债务是用在夫妻一起的生活当中,比如一起买房、养孩子、日常生活开销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表示而欠下的,那么就需要夫妻一起去偿还。 然而,如果债权人清楚地知道这债务是个人的债务,并且这债务并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一般就由债务人自己来承担偿还的责任。 比如说,其中一方因为去赌博而欠下的债务,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是不需要去承担偿还义务的。 总之,判断是否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得依据具体债务的性质到底是什么,以及它的用途是怎样的等这些因素来综合考量。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瞒着小李参与赌博,向小胡借了10万元用于赌博,后小胡要求小李共同偿还这笔债务,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小朱所借的10万元用于赌博,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买房、养孩子、日常生活开销等,也非用于共同经营生意,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债务用途的相关规定。 2、小胡明知小朱借款是用于赌博这一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所以该债务应由小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小李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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