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借出去的钱应该如何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借出去的钱的分割问题,是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的。
首先,如果明确这是一方个人债务所借的款项,那么在离婚时,这笔钱依旧归借款方所有,它不能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因为这是借款方个人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其次,倘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方面,这种情况下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来确定如何分割这笔债务。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法院会按照双方在共同生活或经营中所做出的贡献比例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再者,如果能够证明借款方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等情形,那么该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自然也就不能进行分割。 总之,对于离婚时借出去的钱的分割,必须要综合考虑借款的性质、用途等各个方面,以此来判断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进而准确地确定分割的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借出去的钱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称借款是自己个人债务所借,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作为共同债务分割。双方僵持不下,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能明确是小朱一方个人债务所借款项,那么离婚时这笔钱归小朱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与小李无关。 2、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按贡献比例确定份额。 3、若能证明借款用于非法活动,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分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