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欠父母的钱离婚能要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父母的钱,通常在离婚时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首先,这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偿还的义务。 倘若此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比如购置家庭用品、支付家庭日常开销等,又或者是用于家庭经营活动,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应当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 要是其中一方先偿还了这笔债务,之后是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然而,如果父母明确地表示该债务是赠与给夫妻中的一方的,亦或是有其他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仅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就没有必要承担偿还的责任了,欠款的那一方只需要自行去偿还父母即可。 总之,判断婚内欠父母的钱在离婚时能否要回,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一是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二是要考量债务的用途,是用于家庭还是个人。 只有全面、细致地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确定在离婚时对于婚内欠父母的钱该如何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小朱的父母借了一笔钱。后来小朱和小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朱认为这笔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小李应共同偿还。但小李称小朱父母曾表示这是赠与小朱个人的,自己不应偿还,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此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按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一方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2、若小朱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小朱个人,或有证据表明是小朱个人债务,那么小李无需偿还,由小朱自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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