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双方债务怎么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通常需双方共同承担。
其中,较为常见的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像购买住房的贷款这类情况;还有为了履行抚养子女或者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等,也属于共同债务的范畴。 2.而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例如,一方由于自身的侵权行为而引发的债务,又或者是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资助那些与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产生的债务等,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 3.在离婚这个环节,首要的任务就是分辨清楚债务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商量好如何分担这些债务。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4.倘若经过认定,某笔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另一方也没有义务去承担该债务。 不过,这里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未经小李同意,资助自己无抚养义务的朋友小胡一笔钱,后小朱与小李离婚。小朱的债权人小丽要求小李共同偿还这笔债务,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资助小胡的行为,未经小李同意且小胡与小朱无抚养义务,按规定这属于小朱的个人债务。 2、小丽要求小李偿还,若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小李无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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