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没离婚前花的钱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花费的钱财,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除外: 其一,一方的婚前债务,通常情况下这属于个人债务,但倘若该债务被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那么就应视为共同债务。 比如,一方在婚前有购房贷款,婚后夫妻共同居住该房屋,此时该婚前债务就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其二,一方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并且此债务未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 例如,一方在工作中因过失导致他人受伤,产生的赔偿债务,若此债务未对家庭生活产生任何影响,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其三,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背负的债务。 这类债务明显是用于个人不良嗜好,与家庭生活无关,所以肯定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就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如果能够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上述这些情形,那么一般就不会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确保对债务性质的认定准确无误。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婚前有一笔用于个人投资失败产生的债务。婚后小朱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债务,小李认为这不应为共同债务,小朱则觉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花费都应是共同债务,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债务为婚前个人投资产生,并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情况。 2、按照相关规定,婚前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小李的观点有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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