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借的钱还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所借之钱是否为共同债务,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别。
从一般情况来看,倘若此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方面,像用于家庭住房的装修,能让整个家庭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这属于夫妻共同的消费支出;或是用于子女教育,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这些都与夫妻共同的生活、经营等相关事宜紧密相连。 即便借款是在离婚之后发生的,也应当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借款明确只是用于借款人个人的消费,比如购买个人的奢侈品、进行高风险的个人投资等纯粹属于个人的事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那么这种借款通常就不属于共同债务,而应由借款人独自承担。 总之,确定离婚后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就在于依据借款的实际用途等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维护离婚后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朱称借款用于给孩子小朱和小李的孩子小静上学交学费,小胡向小朱催款无果后,认为这属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债务,要求小李偿还部分款项,小李则认为这是小朱离婚后自己借的钱,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借款确实用于小静的教育,这与夫妻共同生活相关,尽管是离婚后借的钱,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小李有偿还义务。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孩子教育,而是用于个人其他事务,如个人投资等,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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