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前借娘家钱离婚后谁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事宜未发生之前,向娘家借的钱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意味着需要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偿还的义务。
倘若这笔借款是专门用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事务,并且娘家也清楚知晓并且表示同意,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借款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理所应当由借款的那一方单独进行偿还。 当夫妻面临离婚时,他们可以通过彼此协商来决定债务的承担方式。 要是协商无果,就只能交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以此来确定债务的合理分担。 要是娘家仅仅只是把借款交给了夫妻中的一方,而另一方并没有参与到借款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并且借款方自身有足够的能力来偿还这笔借款,通常就由借款方承担还款的责任。 然而,如果另一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借款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那么另一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夫妻关系。小朱向娘家小丽借了一笔钱。小朱称此款用于个人事务,小丽知晓并同意,小李则表示该款用于共同生活。现两人要离婚,就这笔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是个人债务应由自己偿还,小李认为是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案情分析: 1、若小丽能证明借款时知晓小朱用于个人事务并同意,此为小朱个人债务,由小朱单独偿还。 2、若小李能拿出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此为共同债务,应由小朱和小李共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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