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借款人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共同借款人离婚后,倘若借款尚未还清,那么他们依然需要担负起连带还款的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这一行为并不能使得共同借款人免除自身所背负的债务。 2.对于债权人来讲,他有权利向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去主张要求其还款。 倘若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全部的债务,这种约定仅仅在他们双方内部是有效的,绝对不能够对抗债权人。 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来进行还款。 3.要是其中一方没有能力偿还属于他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份额,那么另一方就需要先承担起连带责任,之后再向对方进行追偿。 4.在此,我们建议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并且将这些相关的约定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债权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后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纠纷。 同时,双方也可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以及自身的权益保障措施。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共同借款人,他们向小静借款后离婚。借款尚未还清,小静要求他们还款,小朱认为离婚了不应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小李表示他们曾约定由小朱承担全部债务,小静不应找自己要钱,但小静仍坚持向二人共同主张还款。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免除共同借款人的连带还款责任,所以小朱的想法不成立。 2、小李和小朱内部约定由小朱承担全部债务,此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小静,小静有权要求二人共同还款。 3、若小朱无力偿还自己份额,小李需先承担连带责任,再向小朱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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