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前丈夫欠债妻子该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前,丈夫个人的那些债务,那是由他自己来承担的,妻子,是不需要去还钱的。
不过嘞,如果这个债务是用在夫妻一起生活,或者是一起经营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达而产生的,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这时候妻子就需要一起还钱。 要判断债务的性质,那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比如说这个债务有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是用于家庭生活的之类的。 要是妻子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压根就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她就可以跟债权人讲这个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不需要承担还钱的责任。 总而言之,得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妻子到底要不要还钱,可不能啥都不管就一股脑地说要还或者不要还。 要是对具体某个债务的性质有争议了,那就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其他法律途径去解决呗,这样才能把事情弄清楚,也能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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