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债务如何处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涉诉离婚诉讼期间,对于债务问题的处置务必根据其具体情况作区分判定,分辨出究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抑或是个人的债务。
若属于前者,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而若是后者,则应由负债个体独自承担。 针对共同负担的债务类型,通常涵盖了因满足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以及通过夫妻两者的共同意愿与决议所引发的债务等等。 在衡量和判断这些债务的性质时,会全面地考虑到多个因素,例如债务发生的时间节点、支付用途以及双方当事人有无签署过相关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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