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时的债务如何处理好对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之间分居的时期内产生的债务问题,其责任界定原则主要取决于债务的属性及其实际使用目的。
若此债务是用于追求夫妻双方共度美好生活、实现共同生产运营,抑或是源于夫妻双方共识一致的想法而产生的,我们会普遍将之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且其数额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而承担的,那么它便应该被看作是个人责任,而由举债人自行承担该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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