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诉讼离婚程序之后所衍生出来的债务,其归属问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假设此笔债务主要用于维护夫妻共同日常生活所需、或同时涉及到夫妻共同生产运营事务,亦或是由夫妻双方以共同意愿作为前提条件而生发的债务,此类情况下,该项债务通常被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该笔债务源于一方为满足自身不合理消费需求,例如参与赌博活动、染指毒品交易等行为所引发的债务,在此种情形下,该项债务往往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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