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诉讼离婚方面的法律操作时,对于针对债务问题的处理,首要步骤便是正确确定该笔债务到底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抑或是其中任意一人的个人债务。
若是为了满足夫妇共享的生活需求、生产运营及建立家庭目的所需的开销而产生的债务,人们便倾向于将其断定为主妇双方的共同责任,需要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并就此还款。 然而,若该债务确实源自夫或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时期内,以个人名义超过了维持家庭日常运作需要的开销范围额外承担的债务,例如诸如参赌、吸食毒品等非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显然更倾向于断定这些债务为个人债务,需由负债方单独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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