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查封份额怎么认定出来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双方在共同拥有的财产中所应享有的被查封部分的比例确定问题,通常需要全面地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首要的任务便是明确被查封财产的具体性质以及其原始来源。 若该财产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并且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推定它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执行查封程序的过程中,我们还需关注债务的性质。 如果这笔债务仅涉及到一方当事人,那么通常会先行将属于非负债方的份额予以分离出来,随后再针对负债方的份额实施查封措施。 然而,若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那么有可能会对整个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