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的民间借贷法律体系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修订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若债务系由夫妻双方签名或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事后予以认可的情况下形成,亦或是以夫妻共同意愿所导致的负债情形,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如果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其目的仅限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对于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其用途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的情况,则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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