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好一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处于分居状态的情况下,关于债务问题的处理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某项债务产生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所需,那么这类债务经常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倘若该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且债权人无法提供确切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而形成的,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由举债方本人承担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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