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贪污罪论处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典,贪污罪特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位职责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贪污罪:首先,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委托,负责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相关人员,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将被视为贪污罪; 其次,若此类人员与前述条款中所列举的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则应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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