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银行的钱离婚后债务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离婚情况下,对于那些拖欠给银行的债务问题,如果涉及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夫妻共有债务,即便在离婚之后,两人仍然必须担起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
然而,如果这些债务是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且这一数额显然超过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那么这种类型的债务并非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当事人自己一人承担。 但是,若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这些债务实际上被用于维护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是基于夫妻两者都达成共识的理性,则可以将此类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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