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男方婚前欠账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进行婚姻解除程序时,男方在婚前行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普遍会被认定归属于男方的私人责任范畴,并由其进行全权负责加以偿还。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由于这些债务往往诞生于结婚之前,且并未使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有的家庭生活中,因此它们并不应该由夫妻二人共同来承受压力。 但是,极端情况下,当债权方能有充足的证据表示该些债务的确用来支持婚后婚姻生活中的共享支出、共同经营行为或来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意志表示,那么相关事务可能需要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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