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关于债务分配问题的解决需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若该债务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则应按常规方式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或财产已经归属各自主张,那么这就需要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将由法院进行裁决。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该债务是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除非债权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显示该笔债务被用于支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运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否则该笔债务很可能不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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