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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妇中一方所负债务需否与伴侣共享承担,这个问题并无统一定论。
倘若在婚姻持续期内,配偶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并不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妇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将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
反之,若是配偶中的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应当被认定为夫妇共同债务,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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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