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后发现另一方持有未偿还之债务,便需对债务的性质以及相关款项产生之期作出详尽分析。
若此笔债务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成,且其用途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即便在离婚之后,您也可能仍然需要承担起连带清偿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该债务为对方个人的非理性消费,例如因赌博、吸毒等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在您毫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通常这将被视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您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