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新民法典)针对夫妻债务问题中一方可能因未知情况而背负的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这需要综合考虑众多相关因素进行严谨分析。
具体来说,若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认为不知情的一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举例而言,假设有一方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举债用于个人赌博等违法行为,而其配偶对此毫不知情,在此种情形下,该笔债务便不宜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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