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有贷款的房产不按时还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涉及到存在抵押贷款的房产未能如期归还欠款的问题,其状况相当繁琐复杂。
首要考虑的是,假如离婚当时双方已经就涉案房产以及所附属的贷款,其权属和偿还事宜达成了明确的共识和协议的话,那么自然应该遵循这一约定来实施具体行动。 若是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某一方承担起还款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未能按时完成债务支付的话,相关银行或许会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处理步骤,这些步骤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增加额外的罚息费用、甚至可能对当事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等等。 如果这种逾期行为持续较长时间,银行很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全额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有可能申请强制拍卖该房产,以便用所得款项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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