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催收打电话给配偶合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催收机构是否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致电,这需结合具体情境加以评判。
倘若在借贷协议中,债务人将其配偶列为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且在相关的合约条款中已清楚列明批准催收机构联络其配偶,在此种状况下,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催收来电或许是符合法规范畴的。 然而,若无此类情形发生,催收员无理地擅自拨打债务人配偶的电话进行催收,便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手段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益。 因此,催收人员如未获得债务人的授权,擅自致电其配偶进行催收,很可能构成了对其配偶隐私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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