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妇借钱不还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配偶之间涉及债务问题导致无法偿还且双方法律关系尚未解除,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均可行使起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先行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且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应依法准许离婚。 然而,若仅仅因为债务问题而提出离婚,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驳回离婚申请。 但是,如果债务问题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那么这将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此外,若其中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也应依法准许离婚。 最后,若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实际分居超过一年时间,在此情况下,若任何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亦应依法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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