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准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婚后由配偶双方共同签署或在另一方知情允诺后认可是双方自愿承担的债务,也包括但不限于在婚内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了满足整个家庭的日常基本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这些都被视为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应当由夫妇双方共同负担。
然而,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背负的债务超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这并不被视为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如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类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企业或出于双方共同意愿和决定,那么这类债务也将被归类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此外,需特别注意的是,在此类别中,与赌博、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债务,一律不能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