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即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对外所负担起的债务责任。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存在夫妻一方在事后来确认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以个人名义且仅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若在此时债权人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据此主张相应权益时,那么法院将予以支持;
然而,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承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确实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法院将不会支持其提出的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目的的相关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