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权益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中,夫妻之间达成的离婚协定并无法对债权人产生直接约束力。
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时,根据相关法规,夫妇必须共同承担债务,这是任何法律上都不能推翻的规定,也不会对债权人产生任何影响。 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指出,如果一项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某一方在过后进行认可,且此项负债是出于二人共同的意愿,那么该债务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此之外,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维持期内为维护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以个人的名义独立承担的债务,同样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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