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缔结婚姻关系后所取得的工资收入、奖金所得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收益、知识产权所创造的经济利益、由继承或者接收赠与而来的不属于特定某位家庭成员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同时,如果夫妻之间通过约定明确表示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这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需要偿还债务的情景下,若债权方知晓该约定,则应依照个体财产进行债务清偿;但若债务方并不了解有关财产约定的情况,依旧需要联合其余方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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