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所欠的债务应该怎么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倘若某项债务被认定为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负债,那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该义务便应由负债人独自承受并负责偿还。
然而,若这笔债务被视为是夫妻间所缔结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妇二人间则须共同来承担清偿之责。 具体而言,在这种情况下,理应先从所有共有的财产里进行清算; 如若共有的财产尚无法完全涵盖债务及其利息,甚至当这些财产已分别属于夫妻二人时,那就需要夫妇二人协商来解决如何偿还的事宜;如果经过协商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亦或者夫妇二人均不拥有任何所有权的财产,此时便只能通过请求法律援助,交由法院执行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夫妇己经过户分割了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只要其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件已经针对财产分割做出明确处置,银行贷款等涉及到商业合同的债权人都有权利继续追讨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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