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偿还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处理离婚事务时,如有一方当事人拒绝承担双方共有的债务责任,此问题可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就通常情况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产生的共同债务,通常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负责偿还。 即便在夫妻离婚之后,双方对于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比例有所商定,但是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完全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主张债务的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并不受离婚之后的书面约定所影响,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讨要债务。 2.举例来说,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全部的债务偿还责任,这将被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了要求债务人与其配偶共同偿还债务的权利。 然而,若该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签名仅为债务人一个人,且协议中并未明确指出由债务人一人独自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话,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债务仍应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