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一般保证的保证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那些在保证期间结束之前对借款人启动了诉讼程序或提交了仲裁申请的一般保证债权人来说,自保证人正式宣布放弃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之日起,便应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而关于保证期间的设定,则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若未达成任何书面协议或约定不明晰,那么保证期间应推断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裁决,且针对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仍无法清偿债务之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时效的计算以及保证期间的规定,都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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