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不还财产保全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未予清偿下的财产保全事宜,首要步骤是制作完备的申请书,其中需要清晰列示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产类型、价值以及其他相关细节等内容。
同时,应尽全力提供与被保全财产有关的线索,例如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房地产权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 接下来,将上述申请文件递交至法院,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待法院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批准之后,便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以确保被保全财产的安全性,从而有效地防止对方可能存在的财产转移行为,进一步提高您追讨欠款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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