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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约定还款期限担保期限一般是多久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借贷双方并未对此项借款的偿还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作为该笔款项的连带责任人或共同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便应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的到期日即信用债务期满之后的第6个月零1天(不算当日)。
然而,在此期间(即从债务到期日起算的6个月之内)中,如果债权人既没有对该债务人提出任何诉讼请求,也没有向相关仲裁机构提交任何仲裁申请,那么,作为保证人的您将无需再负担保证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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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