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对保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则该保证期限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共计六个月的时间。
在此期间,债权人如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保证人将自动获得免责权。 然而,当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其权益时,便意味着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正式启动,且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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