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追诉期多久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证合同追诉期限的相关法律条款》
本文档旨在阐述关于保证合同的追诉期之相关法律条款,如下所示。 明确指出若为一般保证类型的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无约定保证期间时,那么该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同样地,视为连带责任保证类型的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无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在此两种情形下,债权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及上述条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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