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告他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被执行人在明知或应知其恶意转移财产会对债权人的正常债权无法顺利实现的情况下,依然以极不合理的低价将自身财产进行转让,或者以极高的价格从他人手中接手财产,亦或是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这些行为无疑都会严重影响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被执行人的上述不当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的明确规定,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其所能主张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其自身的债权,而对于因行使撤销权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则应由被执行人承担。 若第三方存在过错,也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并与被执行人共同分担这部分费用。 因此,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时,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执行人的恶意转移财产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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