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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恶意逃避债务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贷款方有蓄意逃避还款义务之行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与第五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贷款方的逃债行为。
若贷款方采取了无偿处置资产权益、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手段来逃避债务,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提供担保等方式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并且贷款方的关联方对此情况知情或应知,那么债权人便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贷款方的上述行为。
通过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得以恢复其债权的实际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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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