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人失踪了,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在担保方面有所安排,则应优先考虑向保证人索求债权权益;
为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以及维护交易公正性,在设定保证人为还款责任人时,如果到期债务无法得到履行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履行,便需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偿付尚未付清的债务; 保证人在偿付了全部对应债务之后仍有权向债务人追溯剩余的还款责任。 其次,需要仔细审查被诉财产是否属于夫妇共有之物;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妇二人用其共有的财产来一并承担债务义务,因此如果确认该项欠款确实属于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利向债务人的配偶寻求债权主张。 再次,若债权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通常会采取缺席审判方式进行处理,并对债权人提交的相关债权证明文件进行详尽审查,最终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已经生效但未能获得满意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若债务人下落不明,通过失权宣告程序,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提出债权索偿请求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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