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否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权人自行决定全数或部分转让其所有之债权至第三方时,为确保担保人能够履行相应义务,应先向担保人发出通知。
如未进行此等通知,则该转移对担保人失去法律效应。 反之,若担保人与债权人间曾有禁令禁止债权利息的转移,而债权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许可便擅自转移,则担保人将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虽保证人与债权人间关于禁止债权利息转移的协议于其双方间具有约束力,但却无法对抗第三方。 因此,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移行为在法律上仍是有效的,只不过作为担保人,将无需再负担保证责任而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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